第三节 影视广告创意的来源与过程
影视广告创意的过程
影视广告创意的过程是创作人员根据广告主题和目标,经过一番精心策划和思考,然后运用艺术的手段,把掌握的材料创造成形象的思维过程。通常创意需要经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收集原始资料阶段。这个阶段是一个重要又烦琐的阶段,许多工作是零散的,需要耐心地寻找。一般来讲,资料分为两种,一是有关广告商品的特定资料;另一种是与生活知识相关的资料,包括平时日积月累的一般生活常识等及创作人员个人所具备的知识与智慧。
第二阶段,反复锤炼阶段。这时应对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反复思考。经过深人入研究以后,大脑会受到强烈的刺激,自然就会做出许多反应。如果这时稍稍放松,就会像消化过程的化学作用一样,把意识转向任何能刺激你想象力及情绪上。正如大卫·奥格伟所说:“你的脑袋有意识地塞满情报,然后放松你理解思考的过程,为了这一点你可以去散步、洗个热水澡,或者喝一杯红葡萄酒,以求逆向思路。”
第三阶段,创意闪现阶段。有时真的会感觉天上掉下了馅饼,在不经意之中突发奇想是常有的事,这就是创意的火花。
第四阶段,创意形成阶段。创意诞生后,往往是零散的,粗糙的和混乱的。这就需要耐心地修正、打磨与梳理,不断完善。并尽可能地向有关人员倾诉,使其不至于“过火”或“欠火候”,最终完成创意并导入实际运用。
当然,创意的确是一个复杂而奇妙的过程。有规律可循而无公式之取,有时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阴”;有时是循序渐近,有时则是几个阶段合而为一。创意的过程就是这样:你从未看见变化,但它时刻都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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